肝素钠说明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药品名称:肝素钠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粉末;有引湿性。
本品在水中易溶。
适应症:
1.治疗各种疾病并发的播散性血管内凝血早期。
2.预防动、静脉血栓和肺栓塞。
3.治疗动、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不稳定型心绞痛(减轻症状、预防心肌梗塞),急性心肌梗塞(防止早期再梗塞和梗塞区延展,降低病死率)。
4.人工心肺、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时作为抗凝血药物。
5.作为溶血栓疗法的维持治疗。
6.用于输血时预防血液凝固及血库保存鲜血等体外抗凝剂。
用法用量:静注:5000-1万U/次,1次/3-4小时;2.5万U/日。
静滴:l万一2万U/24小时,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0.5万u用输液100ml)后,以20—30滴/分钟的速度滴注。
皮下注射:5000U/次,1次/8-12小时,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或于心肌梗死发生后给药。
成份:由猪或牛的肠粘膜中提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的钠盐
药理毒理: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
①用药过多可致自发性出血,如因用药过量引起严重出血,可静脉注射鱼精蛋白进行急救(1mg~1.5mg鱼精蛋白可中和1mg肝素);
②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
③偶见过敏反应如哮喘、鼻炎、荨麻疹、结膜炎、发热等;
④长期应用偶可产生暂时性脱发、骨质疏松和自发性骨折等;
⑤肌肉注射可引起局部血肿。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双嘧达莫、阿司匹林、保泰松、吲哚美辛、布洛芬、丙磺舒、奎宁、氯喹、右旋糖酐、含愈创木酚甘油醚的制剂同用,可增加出血危险。
2.能使苯妥英钠、奎尼丁、普萘洛尔、碘塞罗宁血浓度降低。
3.本品与下列药物有拮抗作用:抗组胺药、安泰乐、洋地黄、吩噻嗪类、维生素c。
4.本品可显著提高血中游离甲状腺素的水平,故有致心律失常的作用。
5.与糖皮质激素、利尿酸、甲灭酸同用,有致溃疡的作用。
6.与他巴唑、丙基硫氧嘧啶同用,能加强抗凝血作用。
7.与大多数抗生素如氯霉素、红霉素、卡那霉素、多
注意事项:
1.禁用于有出血性素质和伴有血液凝固延缓的各种疾病、肝肾功能不全、严重高血压、脑出血、急性感染引起的心内膜炎(人工瓣膜引起的心内膜炎除外)、大脑手术及脊柱手术后、胃肠道有持续的引流管、流产、活动性肺结核、剥脱性皮肤病、溃疡病及对本品过敏者,以及妊娠末3个月的孕妇、临产妇。
2.慎用于乙醇中毒、过敏体质、月经期中、有占位性病变者,孕妇及产妇等。
3.如有严重出血现象,可静注硫酸鱼精蛋白急救,注射速度30分钟,表明用药过量。应注意观察有无出血情况。
5.本品皮下注射的一种特殊方法一深皮下脂肪层注射法:注射部位为腹壁或髂嵴上的脂肪层。可避免一般浅层皮下注射易致血肿、疼痛,且作用时间短的缺点。
用结核菌素空针抽准剂量,更换注射针头,然后消毒皮肤(消毒时要轻,不可重按,以免皮下出血),在离开肚脐至少5cm处,以及没有疤痕的腹白线以外处提起一块腹壁,固定好针头,慢慢推注药物(不要回抽针芯看回血)。注完后迅速拔出针,在针孔处轻压约1分钟,不可按摩。如此每次更换注射部位。
6.本品有利尿作用,约发生在治疗开始后的36—48小时内,直至停药后的48小时内,应注意使患者多饮水,记好出入量。
7.吸烟、喝酒可影响本品的作用,应禁止。 8.本品可抑制醛固酮的分泌,引起钾潴留,如连用多日,应测血钾。
9.本品可引起血液中的抗凝血酶Ⅲ的消耗增多,在停用本品后的24—48小时后开始恢复正常。在此期间,发生血栓的可能性增多,故不可突然停用,一般于停药前的3—5天加用口服抗凝血药以预防,并逐渐减量直至停用。 10.如有过敏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1
1.有发生与创伤有关的出血危险,应避免受创伤,同时停止对患者进行损伤性的操作如肌内注射、导尿等。 1
2.按干燥品计算,每毫克的效价不得少于150U。 1
3.用量过大时可引起自发性出血,如:粘膜出血、关节积血、伤口出血等。 1
4.以下疾病者需禁用: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严重高血压、脑出血、孕妇、先兆流产、外科手术后、血友病者。
贮藏:密封,遮光,在凉处保存。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3022
生产厂家:河北常山生化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