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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认识的本质是什么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能动反映的基本特点是实践性、辩证性和创造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的来源、本质及其规律的学说,坚持反映论的观点,认为客观的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物质世界是认识的对象和源泉,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辨析

人是认识的主体之一,其他动物、昆虫、植物也是认识主体大家庭中的成员。

认识

客体是同主体处在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关系中的事物、现象、环境、矛盾和问题,是具有多种属性和规定的认识对象,是知识的唯一来源。客体具有质量、价值、意识、运动、时间、空间、数量的属性和规定;是质量、价值、意识、时间、空间、数量组成的统一整体。

认识是主体发现客体对主体有所作用和影响后,感知组织在思维组织产生的认识意识的指挥下,有目的、有计划地主动收集目标客体的属性和规定知识,发现主体生存和发展面临的现实危机、矛盾和问题,探索通过主体行为解决主体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的意向、方法、路线、和方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