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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

《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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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

《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2月22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56号2号201室,法定代表人为李学伟。经营范围包括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3月21日);出版发行《中国岩画(中英文)ChinaRockArt》杂志(发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发行《艺术教育》杂志(发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发行《文化月刊》杂志(发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发行《艺术市场》杂志(发行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销售文化用品、工艺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自有杂志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艺术市场》杂志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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