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选举权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普通选举权(英语:Universal suffrage,universal adult suffrage,general suffrage,或common suffrage),又称普通选举、普选、普遍选举、普遍选举权,在民主政体中,将选举权延伸至任何一个成年公民,称为普通选举,但是这个权利通常不包括未成年人,以及未拥有国籍的非公民。选举权事实上包括了投票的权利,以及有机会能够投票这两方面,但普选权只单纯包括拥有投票权利,忽略现任政府去征询选民意见的频率,也不讨论是不是所有选民都有同样经济基础,可以去投票或担任候选人。拥有普选权,也代表,在这个国家中,无论性别、年龄、种族、信仰、社会状况,只要是成年公民,都有选举投票以及担任候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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