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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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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美国法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Boderheimer)创作的法律哲学著作,1940年首次出版。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全书计三部分18章。在第一部分历史概论中,作者对自古希腊直至20世纪70年代的各派西方法律哲学作了概述。在第二部分法律的本质和作用,以及第三部分法律的渊源和技术中,作者在各派观点的基础上阐述了他本人关于法律哲学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的观点。整部著作贯穿作者的综合法理学的观点,即主张不以任何单一的、绝对的因素来解释法律;认为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要受社会、经济、心理、历史、文化以及各种价值判断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在西方法学中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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