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分科教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语言文学分科教学是中国语文教学的一次改革尝试,是新中国第一次教材会战 。1956—1958 年在全国中小学实行。
1953 年 4 月,教育部向中共中央汇报工作,关于语文教学,中央指示组织专门委员会研究解决。12 月,语文委员会向中央提出《改进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报告》。报告提出的主要措施是语言和文学分科教学,认为语言是一门科学, 文学是一种艺术,两者性质不同,教学体系、教学任务和方法也不同,应按各自特点,分科教学。语言科教给学生语言的基本规律,对学生进行严格的应用语言的训练;文学科要有计划地选读作品,教给学生文学理论和文学史的基本知识,培养欣赏能力,发挥文学对陶冶品德情操和形成正确世界观的作用。1954年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批准,教育部责成人民教育出版社拟订分科教学的教学大纲,编辑相应的课本和教学参考书;同时指定试教区和试教点。1956年教育部通知全国中小学从秋季开始实行。1958年这项改革被中宣部要求停止,仍合为语文一科,因此语言、文学分科教学的实际教授时长仅为3个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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