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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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 >>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
1、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始建于1951年,是西北地区建设行业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以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基础施工为主的综合性甲级勘察设计咨询科研单位。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是西北地区较早通过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三体系”认证的单位之一,多次荣获国家、建设部、省、市级政府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
2、西北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成立于1956年10月西北电力设计院,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下属六大区域设计院之一,具有电力工程设计、勘察、咨询、监理、总承包、环境影响评价、压力容器设计、建筑工程、专项设计等甲级资质证书,1993年以来,名列全国勘察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百强前列。
3、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原隶属于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国家有色管理局)。成立于1971年,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多层次的综合甲级设计研究单位。2001年2月纳入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单位。
4、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西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2年,系国家批准的综合性建筑设计单位,具有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有甲级勘察资质,主要从事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工程地质勘察、工程监理以及装饰工程设计。
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即简称西北院,亦为原电力工业部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50年,现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直属于中央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建)。
西北院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48人,拥有国家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60余年承担了黄河流域、长江上游及西藏地区30余条河流流域的水电规划和国内外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咨询等工作。
6、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
西部建筑抗震勘察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93年,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国家建设部批准具有甲级勘察和甲级设计资质的以建筑抗震为龙头的勘察设计单位(国有企业)。
同时,还具有国家建设部和陕西省建设厅批准的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资质。2001年,国家建设部又批准成为具有甲级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7、铁道部第一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批铁路勘测设计单位;铁一院拥有一流的科技实力;铁一院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咨询、地质灾害评估、智能化建筑和测绘等16项国家甲级资质证书。
8、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简称铁三院)是一个以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勘察设计为主的跨行业大型科技型企业,具有国家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铁路、公路、市政公用、通信工程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我国勘察设计事业中的一支中坚力量。
铁三院持有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资质证书,拥有国家经贸委授予的对外经营权并于1997年月12月通过了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英国LLOYD公司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谋求更大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百度安全验证
西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众号怎么加
这个你可以在微信上点击加号。有一个添加朋友。然后点公众号。然后在放大镜上面搜索。西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然后就有了。如果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跟他们说好讲。
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即西安市房管局)网站地址为:官方网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蓝湖九郡项目已于2012年11月30日开盘,交房时间为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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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搜索框内输入“蓝湖九郡”,点击搜索,可查询楼盘信息。
蓝湖九郡基本信息
蓝湖九郡项目建逾15万平欧陆风情BLOCK商业街;引入品牌教育资源,形成幼儿园、小学、中学,一体化全程教育配套;同时社区将实现无限网络wifi的全面覆盖。
项目分五期开发,住宅总面积105万平米,商业总建筑面积13.13万平米,公建面积0.93万平米,由高层、小高层及花园洋房组成。一期由24层小高层和33层高层组成,一期主要80—90㎡户型。
所在城区:城北;规划总户数:24000户;交房时间:2020年底;开盘时间 2012-11-30;建筑面积:367333平方米。
周边配套
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坡吉底小学、桑家中心小学。
中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高陵三中、高陵一中、崇皇中学、经发高级中学、长庆二中。
医疗:崇皇乡卫生院、陕汽医院、长庆职工医院、西安冶金医院。
金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西安银行。
休闲景观:姬家文化休闲广场、崇皇文化休闲广场、泾渭体育运动中心、泾渭湿地公园、泾渭体育运动公园。
周边商业:真爱会所、天回镇、华润万家、家福乐超市。
内部配套:商业:15万平米风情商街、高档会所 景观:梦想之湖、多重欧洲主题景观。
学校:将引入品牌名校,形成从幼儿园到中学一体化教育配套。
交通:泾渭路、桑军大道、东二环、北三环线、西铜高速、西禹高速均与项目咫尺之遥; 318、315、328等多条公交线路连通市区;社区设专属巴士。未来地铁直达社区入口崇皇站,17分钟直达北客站,15分钟可达咸阳国际机场。
官方网站—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百度百科—蓝湖九郡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怎样具体操作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提取:
1、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二手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即房屋的产权归职工本人或配偶所有),且房屋性质为住宅。
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共同买受人与主购房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或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直系血亲:指有着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长辈血亲(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辈血亲(自己所生育的)。
2、提取额度:
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3、申请提取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房产买卖合同(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产买卖合同;
(3)权属变更后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4、办理流程:
一窗式即时办理。
5、办理地点:
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6、办理时间: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预售)提取:
1、提取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3、首付房款凭证。
4、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4)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办理流程:
一窗式即时办理。
3、办理依据:
西规〔2017〕002_公积金中心001《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七条 非注销个人账户的提取,其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第八条 购买商品房、单位出售的公房、二手房的,申请提取时限为自合同签定之日或事项发生之日起五年内,申请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无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有个人住房贷款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在贷款前以购房原因提取时,应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中关于贷款额度的具体规定,并合理计划提取金额,以免因住房公积金余额减少对贷款额度造成影响。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第十七条 购买商品房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的,需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非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需加盖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备案登记章,或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二)购买现房的,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购买二手房提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购买商品房(预售)提取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物业管理系统怎么进入
,《物业管理收费管理法》是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因此,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即业主的房产及配套设施、场地,而房产身处物业管理范围,受益于物业管理,并不以业主是否入住、是否在家而启动和终止。因此,已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业主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1、是否应该公摊问题: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中已经包含了公共的水电,你可以查一下你所交的管理费的组成,或者问管理处管理费是如何测算出来的。如果管理费已经包含的公共用水用电,那么无论你买多少房子都不应当在进行公摊。2、如何公摊如果管理处能够提供证据说明所交费用不含公共能耗费用(比如合同中有约定等),物业现在对你的要求就是正确的,应当按照自己所购买的面积多少确定分摊比例,而不是按照户数或人数来分摊。3、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出现的房产问题,应当去找开发商处理,或者请物业公司协助找开发商处理,这些问题主要原因不是物业公司,严格的说和物业公司没有什么关系。如果找了开发商后,开发商明确说明房屋保修工作已经委托物业来处理,那么物业公司应当给你解决你提出的一些问题。但房屋内自用的物品不负责处理,比如灯,虽然是开发商配的,但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是质量问题出现损坏的话,可能不会给你解决。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2009年12月22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84号),设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加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职责,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城市房屋产籍产权;负责房产的初始、变更、注销、抵押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核发预售许可证及备案登记证。
(四)负责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指导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六)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和房改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八)依法对房地产交易、租赁、物业服务、拆迁安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九)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拟订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法规咨询、法制建设和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调研的牵头组织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拆迁资质证和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备案;负责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财务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济计划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事业费的管理;负责局系统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五)住房保障处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拟订住房保障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六)房屋产权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负责城市房屋产籍档案维护、产权登记工作;负责核发房屋产权证书;负责房产权属管理和纠纷调处;负责销售商品房的预售审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房屋经营和房产交易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依法对房产广告、信息进行审查;负责房产交易统计和市场态势分析;负责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房屋租赁管理处
负责各类房屋租赁的登记、合同备案,通过委托税务部门代征房产税;负责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及有关信息;负责房屋租赁行政管理和执法监察,处理租赁纠纷,规范租赁市场行为。
(八)房屋安全管理处
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租赁、租金调整和出售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旧房改造抢修、事故房处理和房屋虫害防治工作。
(九)住房制度改革处
负责制定和出台年度住房租金标准、公房出售、成本价及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公有住房租金、成本价的执行、价格管理和出售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 项目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核准;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内地人在拉萨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购房者,投资兴办实业者,夫妻投靠,弃婴,超计划生育子女,父母投靠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对于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员证》等人员,凡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定的,经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准予其办理户口登记;不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居民户口。
2、对于遗失户口《迁移证》的人员,经原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情况。
3、对于因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经调查核实现确已回原籍居住的人员,应予以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对于农村妇女与外地人员结婚,因不符合迁移政策未迁出、又被原居住地注销常住户口的,应准予在原住地恢复户口,其所生子女,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登记常住居民户口。
5、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以及被遗弃的婴儿,监护人可凭医疗保健机构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单位、街道相关部门的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可依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办理出生登记,取消其他证件为前置条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尚未落户的收养子女,凭县(市)、区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仅限事实收养子女),经户籍民警审查核实后,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可办理落户登记。
7、需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人员,允许在子女居住的城镇登记居民户口,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当办理落户登记。
8、对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准予其在自愿瞻养或抚养人所在地落户,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人员,需返回原籍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在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当优先。
近年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吸引人才,已经成为二、三线城市的普遍做法。各地户籍改革不断加码,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出台与户籍新政相配套的多重优惠政策,并大幅度简化落户办理流程。
目前,除了特大城市之外,各城市已基本放开对人才落户的限制,通过户籍改革来引进人才,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门槛再降低
多地升级了户籍改革政策,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意见,大多数城市已经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许多中小城市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多地进一步放宽学历限制。
浙江省杭州市放宽了对于落户的学历限制。根据杭州市最新落户政策规定,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只要在杭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便可申请落户杭州。
而在之前的落户规定中,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要申请落户,其职业(或工种)必须符合杭州市紧缺职业(或工种),并且需要在杭工作满5年且拥有住房。
2、年龄限制也继续放宽。
广东省广州市出台实施《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学历类引进人才入户年龄比之前放宽5岁,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年龄限制分别从35、40、45周岁放宽至40、45、50周岁。
海南省海口市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的落户年龄限制从4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对于全日制专科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的年龄限制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3、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更宽容。
江苏省南京市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原《办法》中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之一“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改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相当于放低了门槛。
进一步降低的还有投靠落户门槛。杭州市出台的落户新政将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要求从原先的3年降至2年,并且规定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广州市出台的落户新政也放宽了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条件。新政规定,符合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一方,其配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的年龄条件但符合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配偶可一并随迁迁入广州。
各地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从宏观角度看,可以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从微观角度看,可以帮助大量进城人员解决户口问题,使他们更便捷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务。
4、配套政策多
梳理各地户籍新政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城市为配套人才落户推出了多种优惠政策,包括住房和生活补贴、创业支持等。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成为吸引人才落户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海口市首批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开始受理申报。例如,对于50岁以下拔尖人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对于本科毕业生,提供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海南省文昌市发布了《关于印发文昌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通过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租赁住房、商品住宅等多种方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以租为主的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不少地方的人才公寓可以实现拎包入住。四川省成都市建设的人才公寓内部装修精良,家具配置齐全,配备了沙发、电视、空调、洗衣机、床、抽油烟机,甚至还有鞋柜、衣架。
各地创业支持政策相继出台,提升了对人才落户的吸引力。
天津市印发的《关于支持“海河英才”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出,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支持,准许其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贷款再扶持。
湖北省襄阳市还规定了最低年薪。1月28日襄阳市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出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最低年薪标准,本科生和持中级职业资格技工证书的技能人员年薪不低于4万元,最低年薪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发放生活补贴也成为不少城市的普遍做法。
湖南省长沙市推出“长沙人才新政22条”,对人才进行分梯度生活补贴。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于新进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5、落户可“秒批”
为加速人才落户,各地大幅度简化落户办理流程,流程办理呈现线上化、精简化的新趋势。
近几年,西安市人才引进政策不断升级,效果也逐渐显现。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2时,西安全市市外迁入共79.5万人,学历落户和人才引进占总迁入落户的63.5%。
在广东省深圳市,落户甚至可以实现“秒批”。根据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和落户“秒批”工作方案》,深圳将对高层次人才、学历类人才、技能类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4类人才正式实施落户深圳“秒批”。
为此,深圳将线下实体窗口收取纸质材料变为提供24小时全天候在线电子收件,人才引进环节无需任何纸质材料,只需上传直接相关的电子扫描件,审批结果电子化,取消纸质调令和入户指标卡,全部实行电子数据推送。
除了户籍办理线上化之外,户籍办理的手续也正逐步精简。
2018年末,山东省青岛市发布的《关于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公告》提出,自2018年12月1日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统一到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落户资格进行审核,人才引进落户实现“只进一扇门”。
广州市发布《关于实施减证便民优化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的通知》,取消了提供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达12项,包括调动或就业登记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精简幅度超过原材料的3/4,最终减少到2项必备材料,5项选择补充类材料。
落户当场办结成为不少地方的承诺。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所有派出所均开辟绿色通道,办理人才落户,材料齐全的,省内的当场办结,省外的当场核发准迁证。所有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时服务,业务不办完,民警不休息,人才未离开,窗口不下班。
山西省太原市将原来只可以由城区各分局、县(市)公安局办理的《准予迁入证明》延伸至全市六城区72个派出所均可办理。而且派出所或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设立落户“绿色通道”,当场审核申请材料,合格者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通过户籍改革引进人才,是人才发展的第一步。吴江指出,人才引进后,城市还需要通过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来留住人才,解决户籍只是吸引人才的一个基本条件,用产业留住人才方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