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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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本市第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成果,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以下简称“新三年行动计划”)。现对贯彻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重点,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十一五”期间,是本市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全面建设“四
个中心”的关键时期。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是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和增进人民身心健康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特大型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预防和控制各类疾病,积极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能力的必然要求。
在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要体现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突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聚焦公益实事,突出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要全面规划公共卫生体系硬件建设,突出拾遗补阙;要完善专业防治网络,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要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和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明确任务,全面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
(一)“新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总体目标制定了本市公共卫生体系的主要任务和二十六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学科人才建设项目4项,公益实事项目有10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力量制定各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
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工作指标和考核机制。认真编制项目任务书,并按资金拨付渠道及时申报项目经费,落实到位。
(二)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在区县政府的领导下,结合上一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和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县“新三年行动计划”和分步实施方案。
在硬件建设方面,继续完成上一轮未完成的建设项目,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规划新的必须的基础建设项目。要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加快“120”院前急救系统建设,加速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的装备。应把传染性疾病、精神卫生、慢性病、环境卫生、职业卫生、食品与营养卫生、学校卫生等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与监测预警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建设。要建立全覆盖的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加强全行业的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
(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各区县要完善公共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部门工作联动,着力健全社会支持系统,提供保障措施。
包括:完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机制,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确保投入;进一步强化区县属地化管理;加强地方公共卫生立法的调研,配合制定公共卫生和相关医疗服务标准;对公共卫生人力资源开发给予政策倾斜,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等。
(四)根据2007年工作进度于年内至2008年3月底前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启动公共卫生重点学科、公共卫生学科带头人及青年人才的组织申报和评审选拔工作。
启动新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科临床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
启动全科医师、骨干护士岗位培训各800-1000名。
2、完成郊区4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启动对54所乡镇撤并(包括农场医院属地化)后的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分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并于三年内全部完成。
3、完成3000例老年白内障患者复明脱盲手术。
完成黄浦、普陀、宝山三区新增艾滋病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点。
完成本市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和预算。
4、完成1所集中收治麻风病病人的医院改造项目。
完成新增院前急救分站15个,新增救护车100辆。
完成5个二级中医医疗机构急诊科或感染科的改造。
5、完成市妇幼保健中心、市预防医学研究院、7个专科急救中心、职工医学院综合楼等各项基础建设项目论证、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
完成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装备、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认定实验室等建设标准的制定工作。
三、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新三年行动计划”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级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调整了“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建立各项目工作小组。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规划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都应成立或调整相应的工作班子。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实施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主体。建立多部门协作的项目工作机制。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区县“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计划以及2007年工作计划,包括:主要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进度、联络员名单等在10月30日前报办公室。每年度工作小结于下年度3月底前报办公室(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保健处内)。
公共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新三年行动计划”,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措施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