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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章程全文?

妇联章程全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妇联章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团结全县妇女,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妇女的文化、科技、卫生、法制、体育、娱乐等方面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是全县妇女自愿结成的群众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的组成部分,是全县妇女的代表和组织。

第三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县妇女,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妇女政策和方针,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和动员妇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各项社会活动,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妇女文化、科技、卫生、法制、体育、娱乐等方面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

(四)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妇女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五)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教育和法律援助,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妇女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

(七)加强对妇女的体育和娱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丰富妇女的文化生活;

(八)加强对妇女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增进妇女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县妇女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由全县各行业、各族、各界妇女代表组成。

第六条 全县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全县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和理事会委员;

(三)审查和批准全县妇女联合会的工作报告和计划;

(四)决定全县妇女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名和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县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委员由全县各行业、各族、各界妇女推荐产生。

第八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和理事会委员的职责是:

(一)主席负责全县妇女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代表全县妇女联合会参加有关活动和会议;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工作;

(三)理事会委员参加理事会会议,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

第九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设秘书处,负责全县妇女联合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由主席任命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三章 组织原则

第十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和广大会员的密切联系,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个人服从组织。

第十一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会员应当遵守章程和全县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参加全县妇女联合会的各项活动,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组织应当密切联系广大妇女群众,了解妇女的实际需要和意见,反映妇女的呼声和要求,为妇女服务。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财产归全县妇女联合会所有,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十五条 全县妇女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章程修改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县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全县妇女联合会章程同时废止。

以上就是妇联章程的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