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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规范技术资料的整理、分类、发放、存档等事项,使之合理并有章可循。

1.2.适用范围

凡公司内技术资料之管理,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技术图纸管理

2.1.技术图纸种类

2.1.1.原稿

1)由开发部设计、制作、修改和存档,并由开发部自行管理。

2)原稿图纸均不对外借用,以确保原稿之完整性。

2.1.2.第二原稿

1)由原稿复制而成,并归开发部自行保管,以防原稿污损或遗失备用。

2)第二原稿可供生技部、品管部及制造部工作需要时借用,但借用者须事先申请。

2.1.3.试作图纸

1)零件之开发、设计,均须以过试作与检讨等过程,以降低模具修改之机会。

2)试作图纸共计三份,开发部存留一份,生技部两份(其中一份交给厂商)。

2.1.4.开模图纸

1)零件试作并以检讨合格后,由开发部绘制开模图纸。

2)开模图纸共计三份,开发部存留一份,生技部两份(其中一份交给厂商)。

2.1.5.检验图纸

1)模具制作完成后,模具及生产的制品检验合格后,开发部应绘制检验图纸,供品管部作为后续制品检验使用。

2)检验图纸共计四份,一份由开发部存档,一份由生技部作工程研究使用,一份由品管部作检验使用,一份由制造部作自检使用(如系外协品,此份由采购交外协厂自检使用)。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