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老总”在南宁办“千人宴”被一锅端,涉事酒店被罚6万元, 你怎么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酒店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罚款这个确实是不应该…
传销是非法组织,是应该查处打击。但是作为酒店方,只是给客户提供消费服务,并没有查处权,那么酒店方凭什么去判断客户是做什么的,然后拒绝服务呢?
要求进行6万元罚款的机构,又是什么机构呢?公安还是法院?如果是法院判决还没什么话可说,如果是公安又有什么执法依据呢?如果我是酒店方,我会上诉的!
传销是一种违法行为,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却累禁不止。一些传销商为了牟利,发昧心财,还是挺而走险。采取诱骗,欺诈,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进行大肆敛财。搞得很多受骗者,人财两空,家破人亡。传销老总在南宁某酒店办“千人"宴简直目无国法,胆大包天。该抓,该从严从重惩处,最好判无期徒刑,以惩戒他人,杜绝社会安全隐患。如果饭店老板明知是传销“千人"宴而不举报,却助纣为虐,也应该从重从严惩罚,要罚他个倾家荡产,6万元太少太轻,简直是青蜒点水,无伤皮毛。对于这种丧失良心,无法无天的奸商除了罚款同时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就觉得奇了怪,明明知道传销组织是坑蒙骗人的行业,怎么还有人飞蛾扑火似的甘心加入,而且从最亲的人,最值得信任的朋友一一骗进去,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很多大学生,甚至博士都深陷其中,你们就没有想想父母及家人对你们寄予的厚望吗?我觉悟再低也能识别那种组织是骗人的,我看见成群结队的人带小拖老的聚集在草场上,拿着席子,拿着水,装着粥,坐的坐,躺的人,简直是一群无头苍蝇在讨论利益关系,还有每见到小头目们都要问侯早上好,就是在中午晚上都单一的问早上好,意思就是说早升级早好,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传销组织怎么就像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毒菌一样除不尽呢?
传销一词在中国什么时候开始的,要是一开始就严厉打击,重判甚至死刑还会有后来那么多事吗,讹诈,碰瓷在中国什么时候兴起的,要是一开始就遏制会有后来这个新兴产业吗,后来的我就省略了。。。。不敢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