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催款函由单位哪个部门发出,对方单位谁接收的一些问题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2,还是重新再产生两年的诉讼时效、本单位催款函应该由单位的什么部门负责发出1、应收账款诉讼时效为两年,是不是就一直中断下去,如果新的两年内还是没收到款、催款函的收件人是对方的业务人员还是单位负责人或是会计or出纳、应收账款诉讼时效为两年?是由办公室还是财务科?3,会计要负什么责任吗,是不是还要继续发催款函,如果这两年内单位没有及时发催款函?4,导致超过诉讼时效,在到期前发催款函,就可以引起时效中断
你好!催款函一般是由业务部门发出或者信用部,相应发出的效果比财务部更强;催款函的收件既右风业放世人第一次一般是写跟既划文合同的经办人,如果没效果可以上升到部门负责人或者是老板秘书之类的,但不要发给财务部,一般财务部不受理这些东西;诉讼时效发生之日起计算。简单的说,两年前的9月25日中断过的,如果期间没有业务往来,也一直没重新中断过,那到今年的9月25号就失效了。发函中断也有一个问题,你要注意提供相应的辅助证据,预防客户声称没收360问答到,驳回你的诉讼时效请求;所谓的辅助证据,可以是邮寄的快递单或快递跟踪单,传真的传真记录等到;其实中断诉讼时效还有其它办法,例如面访、电话往来、现场服务、发律师函等角们特径还司开道都可以的。一般来说会计是做内账的,只对会计凭证负责,这此业务类的责任主要是业蛋矛下收被是务部门应负责任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