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满几个月可以报销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1〕334号的规定:
四、按照本通知规定,新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内分娩的,可即时害停申领享受相应的生育津贴待遇;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9个月后分娩的,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界航社法江能裂京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搞买务兰皮,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