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上的车位可搞也拉以卖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首先,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住宅小区停车位的归问题。住宅小区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区间和范围,停车位是其360问答重要配套设施。住宅小区停车位的,依法有如下两种情况:一是地下或地上用停车位,开发时规划为停车场济获家握口地并符合产登记技术规范的,且建设费用未列入开发成本和分摊面积出主婷流料广而成声析售给购房人,那么停车位的所有应当于开发商所有。二是住宅小区的地上或地下停车位及用于临时停车的过道等,如果建设费已经列入开发成本或分摊面积之中,也就是开发商已从售楼款中收回了停车位的建设费用,那么,停车位的所有就应当于全体业主,其租金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分配。第一种情况车位的所有和收益均于产人,尚未出售的停车位收益应于开发公司。第二种情况中,由于停车位益归全体业主共超文罪行与牛计州同共有,开发公司无擅自出售停车位的长期使用。停车位的收益,应由物管公司收取并用于补充维修基金、物管等费用,以表明其业主群体的共同共有性质。其次,要明确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法律性质。住宅小区的停车位一般说,依当时再画适今规划和批准,是供小区内全体业主停车之用的,自然是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之一,也是整个建筑物的公共使用部分。因而,住宅小区内部的停车位不能脱离小区住宅房屋而单独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