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多次强奸姐姐 出狱后死性不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梅河口市居民陈刚曾经因强奸自己的二姐陈红而被判刑8年,然而出狱后,他并未痛改前非,又多次强奸二姐。由于家人都怕此事丢人没有声张,陈刚又强奸了自己的四姐和五姐。
弟弟多次强奸姐姐4月12日19时许,梅河口市公安局山城派出所值班室的电话急促地响起。值班民警立即接听电话,话筒另一端一名中年妇女哭着说:“这个挨千刀的,喝完酒又是打人又是砸东西,你们快来呀,简直是作孽啊!”随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
当民警赶到梅河口市山城镇陈红的家中时,发现她表情呆滞,头发凌乱,衣衫不整,眼神惊恐,一脸无奈。陈红家窗户上的玻璃被人用砖头砸碎,屋内的物品被扔得凌乱不堪,更让在场民警意外的是,陈红的脸上被打得红肿,眼眶铁青,陈红八十多岁的父亲脸上也被打得出了血。一家人脸上的表情除了愤怒还有无奈、羞辱、无措,这让民警感觉到这并非是一起简单的酒后滋事案件。
随后,民警把陈红的弟弟陈刚传唤到派出所,陈刚对打家人和损毁财物的事实供认不讳。4月13日,山城派出所对陈刚处以治安拘留。
深入调查发现案中有案
经民警调查,发现陈刚于1998年曾经因强奸亲姐姐陈红被判刑8年,2006年刑满释放后与陈红及老父亲共同生活在一起。
4月13日,当办案民警再一次询问陈红时,陈红放声痛哭,自己的无奈终于发泄出来了。当得知真相时,在场的民警无不对陈刚的龌龊行为感到愤恨。据陈红讲,陈刚出狱后,不但多次强奸自己,而且又强奸了他的四姐和五姐。她说:“我之所以鼓足勇气告发陈刚,是不想让自己和亲妹妹再遭到陈刚的蹂躏。”
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并向梅河口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涛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强进行汇报,同时组织精干警力围绕陈刚及其受害人的三个姐姐和知情人展开了广泛的调查取证工作。在获取大量有价值的证据后,办案民警提审了陈刚。陈刚本想避重就轻承认打人的事实,但在民警的审讯下,他供述了自己的恶行。
溺爱弟弟却被他强奸
据了解,陈刚是陈家的独生子,排行老六,他有五个姐姐。他的父母是本地的农民,母亲五年前因病去世。自从有了陈刚,陈家认为有了继承香火人,虽然家里穷,但是全家人对待陈刚宠爱无比,尤其他的五个姐姐们对待陈刚更是溺爱。然而在百般的疼爱和受宠的环境中,陈刚逐渐养成了骄横的性格,甚至为所欲为。
1998年7月,陈刚23岁。极度变态的心理让他把自己的二姐陈红当做了自己发泄的对象,因为二姐陈红对陈刚最好,而且在姐姐中她也是最老实的。案发当日,全家人到稻田地里干农活的时候,陈刚把二姐陈红拉到玉米地里,采取殴打和威胁的手段将其强奸。事后,家人报了警,陈刚被抓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