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司机强奸乘客 男子猥亵女子发生关系终被拘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滴滴司机强奸乘客,7月4日凌晨王小姐呼叫滴滴顺风车,在将单身女乘客王女士送到目的地附近后,却万万没想到司机竟锁死车门,掐她的脖子威胁,强行将其强奸发生了关系。昨天上午,海淀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
滴滴司机强奸乘客25岁的郑某高中文化,个子不高身材较瘦,4年前曾因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2014年4月,他又被西城分局决定收容教育6个月,2014年10月,刚刚被解除收容教育。身为90后的郑某,有一个年幼的儿子,其平时的工作是帮父亲打理生意。
据郑某供述,2015年7月,他从网上搜索出一辆尾号为9的白色别克车信息。随后,他利用白色别克车的车辆信息、自己本人的驾驶证信息及手机号,注册成为一名滴滴专车司机,并开始接单。
郑某供述称,事发当天零时许,他开着自家的黑色丰田小轿车,送发烧的儿子去北京儿童医院看病。在奶奶带着孙子看病时,郑某便坐在车内等候。此时,他开始拿手机刷滴滴软件,并接到了王女士“顺风车”订单。郑某随即开车赶到朝阳区工体附近,接上王女士。7月4日凌晨3时24分,郑某将王女士送至海淀区双泉堡公交车站附近。
王女士支付了16元车费准备下车时,他突然很冲动地想与对方发生关系。遭到王女士的拒绝后,郑某锁上了车门,从驾驶座爬到车后座,将正准备打开车门离开的王女士拽住。他用手掐住王女士的脖子并打了王女士一耳光,强行与王女士发生关系。
法院认为,郑某已构成强奸罪。郑某有前科,且致王女士轻微伤,在量刑上应从重处罚。但是鉴于郑某能如实供述,且已赔偿了王女士7万元,获得了王女士谅解,故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最终以强奸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
据悉,事件发生后,滴滴顺风车平台重新梳理了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处置和保障措施,也将推出一系列司机安全体系和乘客安全保护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