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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发票

商品发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商品发票

商家们担心一旦开了发票,如果商品出现了什么问题,就要负全责,(消费者和商家都不知,其实有时商品问题在生产者方面就已经出现了问题。但一般消费者和大众会认为是商家的问题,所以会找商家麻烦,而商家也最怕遇到这种事。)同时开发票就缴纳相应的税款,有的商场中商家卖了商品商场还要从中抽取相应的利润,比如增加铺位费等,其实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以下附几个小案例,提醒一下大众消费者,灯具货未到商场已撤柜

今年7月中旬,余某在宜山路某商场3楼商铺购买了一批灯具,总价2330元,预付定金1330元。他要求8月5日送货,却迟迟等不到货。得知该商铺已撤柜后,余

某找到商场交涉。但商场表示,消费者所持发票不是该商场的统一发票,故不予处理。

无独有偶。刘某今年8月也在该商场3楼商铺买了8000元灯饰,并付了货款,3天后因合约问题被封铺,不知其踪。找到商场交涉,商场又以没有统一发票的理由,不予处理。

商场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消费者认为,虽然商铺未开具统一发票,但东西是在商场买的,“谁销售,谁负责”,买东西出了问题当然要找商场。

商场则辩称,现在许多厂家经销商在不同的市场、商场内都设专柜,仅凭商铺发票,并不能证明就是在本商场购买的。所以,除非消费者持有商场开具的统一发票或能证明商品是在商场购买,否则,商场无需承担责任。

发票不正宗商场不负责

对此,市消保委居饰办在受理投诉时指出,虽然商场的说法不无道理,但依据常理推断,如果消费者不是在该商场内的商铺购买商品,又怎会无缘无故找到该商场?因此,建议商场本着诚信原则,妥善解决消费者问题。但是,由于商场坚持已见不肯让步,投诉最终无法调解。

如今,不少建材、家具商场都采取铺位租赁模式经营。消费者选购时应索要商场统一发票;如果商场、市场未做到统一收银,可要求商铺在开具单位发票时注明商铺所属的市场编号。一旦出现问题,就有交涉凭证。至于商场经营者,将发票问题一推了之,表面看是减少了企业负担,实际却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不值得。

提醒:不要忽视小小发票,维护权益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