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们好,我是河南的,我家买的客车2010年6月份在行驶的路上与一辆小轿车相撞起火,两车均报废,事故科判我们负30%的责任,当时是事故科要求物价局定的损,我们入的永安保险,他们不认,说定的太高,我在本地对保险公司进行了起诉,法院按物价局的价格判给了我们,保险公司不服,准备进行上诉,我想问一下,如果他们上诉,我们胜诉的机会大吗?会不会重新再对车辆进行评估或按保险公司的价格,非常急切的想知道,谢谢各位了会不会有可能法院判物价局定损的无效对了,保险公司认为他们只能赔负我们30%的损失,另外70%的应当由对方事故车赔偿,他的这种要求法院会采纳吗,如果上诉的话
保险公司有权请求重新评估,如理由正当法院可以准许;保险公司应赔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