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连续工龄计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帮助妈妈问一个问题:她是74年参加工作的临时工,有劳动部门每年登记的临时工转入档案可查。按照劳动法规定,到1995年应自动转为合同制工人。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没有查到当时的有没有签订合同,而且也不清楚此合同有没有送达劳动局批准。妈妈应该在今年退休,在办理领取养老保险的时候出现了工龄计算问题的矛盾:社保局认为她没有劳动部门批准成为合同制工人或正式工,不能计算93年以前的工龄。而根据我个人理解,既然在95年的时候根据劳动法所有的临时工都转为了合同制工人,那她就应该按照最新的规定计算所有的工龄,即33年而不是现在认定的14年。(妈妈一直在此公司工作,直到2002年买断工龄,其后个人自行续缴养老保险至今)。请问法律界人士,我的理解是否正确?如果正确,怎样处理现在的情况?
成为合同制工人或正式工之前在最后360问答一个单位做临时工的时间应计算连续工龄,如果未被劳动部门批准成为合同制工人或正式工,之前的视同缴费时间是不能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