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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有光写作项脊轩志的时间?

归有光写作项脊轩志的时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问题补充说明:大概有哪些说法呢?

归有光写作项脊轩志的时间?

  归有光的《项脊轩志》通过记叙一些日常生活和家庭琐事,来表现作者对母亲、祖母和妻子的深情,但从文中的“既为此志”来看,此文并非一气而成,后两自然段为后期的补记部分。那么作者何时写这部分附记的呢?

  一般人认为,本文的附记部分是作者写正文后十三年补写的,根据是文中有“余既为此志,后五年”、“其后六年”、“其后二年”的说法,加起来正好是十三年。从归有光的生活经历看,他二十三岁时娶妻魏氏,前推五年,他正好十八岁写正镇加研束文,那么写附记的时应为三十一岁。由文中的“其后六年,吾妻死”说明归有光丧妻时是二十九岁。再结合“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说明枇杷树已长大成木。我来自们知道枇杷树生长缓慢,非多年不能成木,两年的时间是不可能“亭亭如盖”的。因此这种说法不能令人信服。

  归有光三十五岁中举后,迁居嘉定(现在上海嘉定区)安亭江上,在那里读书讲学二十余年,不复归故里,由此并附记内容看,归有光应尚未迁居而作附记的。加上枇杷树非五六年不能“亭亭如盖”,所以附记当是作者三十四五岁时,迁居异乡之前,在家看到旧时之物,触动了对亡妻的怀念之情而补作的,此时距正文写作时间约为十五六年,即作者写此文时应为三十四五岁而非三十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