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监督发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我部2003年8月19日颁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同时废止。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日
根据卫生部关于发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3项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卫通〔2012〕16号)自2013年4月1日起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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