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主要有:
(一)有计划发展的原则。这要求党组织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既不能无故长期停止发展党员,也不能突击发展党员。
(二)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的原则。这要求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把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入党的标准不能降低,把住党员队伍的“人口关”不能把那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三)入党自愿的原则。我们党是由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工人阶级政党,作为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把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摆在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
(四)个别吸收原则。它要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基础上,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这样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把真正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并不是说一次只能吸收一个申请人入党。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二)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三)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四)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