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6月30日到期,公司于今天(6.25)通知我,不与我续签,是否合法?是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我于2006年7月进公司,公司给我的经济补偿金从06年算起还是从08年算起?如从08年算起,应为3个月还是2.5个月?我是否可得到失业保险金?又从哪一年算起?谢谢!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必须提前通知是否续签,所以如果劳动合来自同中没有约定单位必须提前通知治便油案件任措方李,或者地方性劳动法规规定单位必须提前通知,那么单位就不需要提前通知。
经济补偿金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2008.1.1前因当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续有别月可药元德上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2008.1.1前工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从2008.1.1到2010.6.30正好满二年半的工龄支付你三个月深组然损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属于非劳动者本人意愿的离职,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申360问答领失业金。按照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金每满12个月可以申领一个月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