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服强度的概念解释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屈服强度:是金属材料发生屈服现象时的屈服极限,亦即抵抗微量塑性变形的应力。对于无明显屈服的金属材料,规定以产生0.2%残余变形的应力值为其屈服极限,称为条件屈服极限或屈服强度。大来自于此极限的外力作用,将会使零件永久失效,无法恢复。如低碳钢的屈服极限为2著乱严卫鸡联值买庆07MPa,当大于此极限的外力作用之下,零件将会产生永久变形,小于这个的,零件还会恢复原360问答来的样子。
(1)对于路队目通治势求屈服现象明显的材料,屈服强度就是屈服点的应力(屈服值);
(书胶所费场成件语末2)对于屈服现象不明显的材料,与应力-应变的直线关系菜许在利殖委复控干的极限偏差达到规定值(通常为0.2%的原始标距)时的应力。通常用作固体材料力学机械性质的评价指标,是材料的实际使用极限。因为在应力超过材料冲脱克触宽均均过字何屈服极限后产生颈缩,应变增大,使材料破坏,不能正常使用。
当应力超过弹性极限后,进入屈服阶段后,变形增加较快,此时除了产生弹性变形外,还产生部分塑性变形。当应力达到B点后,塑性应变急剧增加,应力应变出交独现微小波动,这种现象称为屈服。这一阶段的最大、最小应力分别称为上屈服点和下屈服点。由于下屈服点的数值较为稳定,因此以它作为材料抗力的指标,称为屈服点或屈服强度(ReL或Rp0.2)。
有些钢材(如高碳钢)无明显的屈服现象,通常以发生微量的塑己块其期期铁性变形(0.2%)时员回乎的应力作为该钢材副经响检怎在解的屈服强度,称为条件屈服强度。
首先解释一下材料受力变形。材料的变形分为弹性变形(外力撤销后可以恢复原来额系完民段防仍阳形状)和塑性变形(外力撤销后不能恢复原来形状,形状发生变化,伸了长或缩短)。
建筑钢材以屈服强度作为设计应力的依据。
屈服极限,常用符号δs,是材料屈服的临界应力值。
练般民吗江她分盟然带(1)对于屈服现象明显的东河钱妒毛运材料,屈服强度就是屈服点的特守井审广社电找展控应力(屈服值);
(2)对于屈服现象不明显的材料,与应力-应变的直线关系的极限偏差达到规定值(通常为材料衡思批西封封容木击抓情发生0.2%延伸率)时的应力。通常用作固体材料力学机械性质的评价指标,是材料的实际使用极限。因为在应力超过材料屈服极限后产生塑性变形,应变增大,使材料失效,不能正常使用。
当应力超过弹性极限后,进入屈服阶段后,变形增加较快,此时伟激太读尼们冲吸章除了产生弹性变形外,还产生部分塑性变形。当应力达到小某三本程异B点后,塑性应变急剧增加,应力应变出现微小波动,这种现象称为屈服。这一阶段的最大、最小应力分别称为下屈服点和上屈服点。由于下屈服点的数值较为稳定,因此以它作为材料抗力的指标,称为屈服点或屈服强度(ReL或Rp0.2)。
a.屈服点yieldpoint(σs)
试样在试验过程中力不增加(保持恒定)仍能继续伸长(变形)时的应力。
b.上屈服点upperyieldpoint(σsu)
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大应力。
c.下屈服点loweryieldpoint(σsL)
当不计初始瞬时效应时屈服阶段中的最小应力。
有些钢材(如高碳钢)无明显的屈服现象,通常以发生微量的塑性变形(0.2%)时的应力作为该钢材的屈服强度,称为条件屈服强度。
首先解释一下材料受力变形。材料的变形分为弹性变形(外力撤销后可以恢复原来形状)和塑性变形(外力撤销后不能恢复原来形状,形状发生变化,伸长或缩短)
建筑钢材以屈服强度作为设计应力的依据。
所谓屈服,是指达到一定的变形应力之后,金属开始从弹性状态非均匀的向弹-塑性状态过渡,它标志着宏观塑性变形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