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骨痛痹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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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流通换“马甲”了邮寄隐蔽销售凸现监管难题
如果假药不是堂而皇之地销售,而是穿上“邮政快递”的“马甲”直接邮寄给消费者,查处的难度就更大。
日前,太湖县食药监、邮政部门联合查处了一起邮购假药案件。
执法人员表示,邮售假药已经成为近两年来假药流通的新手段,广大患者切莫轻信宣传,邮购药品。
部门联动查假药
日前,太湖县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辖区一药房检查时,发现一邮寄包裹药品极为可疑。
这种标示为北京御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痛痹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10568,产品批号:20110410)的药品,外包装纸质印刷粗糙,且无任何合法资质和票据。
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利用移动稽查设备查询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数据库,发现并无此药品批准文号,该药未经国家批准生产。
同时发现该药与“北京御仁制药有限公司”网站上标示的骨痛痹康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176668)相互矛盾。
经协查得知,此药品无生产厂家和批准文号,药品为假药。
据药房负责人交代:“骨痛痹康胶囊”为厂家免费邮寄试用,自己并不知情。
太湖县食药监局启动药监、邮政联合协作机制,经筛查得知,不法分子共向太湖县三家药房邮寄了假药“骨痛痹康胶囊”,价值千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涟源市局查获假药“骨痛痹康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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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某经营企业销售中的药品“骨痛痹康胶囊”(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10568,标示生产企业:北京御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包装及规格:×36粒/瓶,批号:20101020,生产日期:20101018,有效期至:20131017,右上角印有绿色OTC标记)质量可疑,包装标签内容不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也找不到相关信息,经标示生产企业当地药监部门协查证实为假冒药品。
目前,该局正在对此假冒药品案进一步查处中。(来源:涟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周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