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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验光配镜有什么原则

儿童验光配镜有什么原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儿童验光配镜有什么原则

儿童与成人在验光配镜上有着明显的不同,应该根据孩子的年龄、屈光状态、矫正视力、和眼位等特点选择眼镜处方。

一、儿童远视眼配镜

1、六周岁以下单纯轻度远视(生理性远视)可以不配镜。

2、单纯远视不合并弱视,可以保留一定调节而不引起视疲劳,此时以最佳矫正视力为度。

3、远视合并弱视,但无眼位异常,可以适当欠矫配镜。

4、内斜视合并远视,如有调节因素,首次配镜须足矫。以后再次配镜根据眼位调整。

5、外斜合并远视,最佳矫正视力前提下欠矫。如果又合并弱视,不能太欠矫,首先应保证弱视治疗。

6、远视患者有眼疲劳、代偿头位时,即使较轻度数也应矫正。

二、儿童近视眼配镜

1、近视无眼位异常和弱视,矫正视力刚达到1.0-1.2的度数较合适。-2.00D及-2.00D以下可选择性戴镜,-2.00D以上应经常戴镜。

2、合并间隙性外斜视者,应该取矫正视力为1.5的度数,也就是足矫。手术后按正常情况给镜。

3、合并隐内斜或内斜视者,应该低矫配镜,手术后按正常情况配镜。

4、合并弱视(情况较少见)时,应该足矫,高度数一时难以接受时,可以逐步增加度数最终配到位。

三、儿童散光配镜

1、无论何种情况,儿童病理性散光一律足矫。

2、生理性散光(0.50DC)可以不配镜,但在有视疲劳、视力低常、电视性斜颈三种情况的其中一种时,也应该矫正。

3、混合性散光尽量不减少正球镜配镜,有可能引起视疲劳或造成近视加重。

四、儿童屈光参差配镜

1、儿童的耐受力较大,尽量不要减少高屈光度数给镜,应以治疗弱视为首要任务。

2、若无眼位异常和弱视,尽量减少两眼配镜差值,以最佳矫正视力为度。

3、远视性屈光参差,合并外斜时,高度数眼适当低矫,以不降低最佳矫正视力为度。

4、远视性屈光参差,合并内斜时,原则上给予足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