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破坏军婚被批捕,该男子触犯了什么刑事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军人是无比神圣的,是可爱的,是值得尊敬的。当然,军嫂也是不容易的,在背后默默地奉献和支持着军人。正是因为特殊的职业特殊的人群,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军人婚姻,出了相关法规规定,不允许对军人婚姻进行破坏。江西的周某人和王洁是同事关系,王洁已经结婚,而且老公是现役军人,老公在外服役期间,其同事周某人和王洁两个人产生感情,并且周某人知道王洁老公是现役军人仍然和她交往,更过分的是与王洁同居。南昌东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破坏军婚罪将犯罪嫌疑人周某人逮捕。
军人一个伟大又特殊的职业,在人民群众有困难时,他们不顾个人安危冲在最前面。他们也有家庭,他们的妻子在家把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他们的妻子要照顾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孩子还有公公婆婆,因此,军嫂默默无闻的付出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每个人都会有爱情,他们也一样,不一样的是军人结婚后不能经常在家而已,因为职业特殊每年可能就能回来一两次,军嫂会觉得自己很不容易,说实话没有哪个女人会愿意整天面对一个手机来联系老公的,但这并不能作为借口,更不能和其他男人暧昧纠缠不清,还同居,虽然军婚受法律保护,但我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身为军嫂就应该自重自爱,同样身份特殊,虽然自己受不了什么惩罚,可不觉得这样做很过分么,自己老公在外服役,保卫国家多么伟大,自己不应该支持他么。
再说这个周某人,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妻子,还对她产生感情,进而同居。军婚应该是每个人都知道的,受到法律保护,还这么放肆,我觉得应该受到处罚,让所有人引以为戒。感情是个人的自由,但首先不能破坏别人的家庭这是原则问题。希望众多男性朋友引以为戒,不要去和军嫂暧昧不清,军嫂也同样,自身做到自爱自重,也不要去和其他男人纠缠。
江西一男子破坏军婚被批捕,该男子触犯了什么刑事责任?经查,现役军人陈强(化名)与王某于2019年七月登记结婚,婚后长期在外服役,犯罪嫌疑人周某与王某系同事关系,且明知王某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与其私下交往发展关系,进而以男女朋友名义同居生活,周某的这种行为是破坏军婚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该男子触犯了破坏军婚罪。他明知女子是一现役军人的配偶,仍与其同居,犯了破坏军婚罪。
为了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破坏军婚罪”,即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还与其同居,结婚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