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猫TV起诉斗鱼直播平台侵权 索赔数千万人民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近日,记者获悉上海耀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耀宇公司”)已经起诉广州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斗鱼直播平台(下称“斗鱼”),并索赔数千万人民币。
火猫方面负责人表示,火猫TV母公司上海耀宇传媒2014年与完美世界签署了关于DOTA2赛事的战略合作协议,投入重金打造2015DOTA2亚洲杯。火猫TV获得该赛事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视频转播权、独家招商权以及通关互联网、手机、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的赛事全程网络直播、轮播和点播等各项独家权利。斗鱼TV在明知侵权的情况下,无视火猫TV的各项权利,多次进行盗播侵权并为此谋取商业利益,给火猫TV造成数千万的损失。火猫TV已经申请了禁止令,并已采取了法律行动,“对斗鱼TV这样无视版权、非法盗播的行为,我们将采取一切可能的途径,维权到底,并有可能对相关负责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1月16日,火猫TV直播平台(下称“火猫”)的拥有方, “耀宇公司”发布公函称,广州 “斗鱼”擅自盗播DOTA2《亚洲邀请赛》赛事,并蓄意对其平台主播散播不实消息,称其拥有赛事版权,严重侵犯了“火猫”的利益。并已经对上述侵权行为进行了公证,保全证据。
“耀宇公司”之前公函表示,自己是DOTA2《亚洲邀请赛》独家授权直播平台,除自己外,只有其合作伙伴虎牙直播拥有DOTA2《亚洲邀请赛》的全程网络直播、点播、轮播的权限。“斗鱼”不仅全程盗播、行为猖獗,还刻意混淆视听,希望“斗鱼”停止盗播并在“斗鱼”平台致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距离“耀宇公司”发布公函已近两周,“斗鱼”方面并未给予正面回应,“耀宇公司”认为多方沟通无效,已一纸诉状诉至法庭,消息称,“斗鱼”此次将面临巨额索赔。
对此,“斗鱼”方面认为,是主播自己运用OB系统在“斗鱼”平台进行直播,盗播行为与其无关。而“火猫”则明确表示,自己不仅进行了提前告知,同时还在赛事中不断提醒“斗鱼”的侵权行为,OB系统只是给予玩家个人观战的权利,并不能利用OB系统私自传播。而且,“火猫”还掌握了许多“斗鱼”鼓动主播对DOTA2《亚洲邀请赛》进行直播的证据。
业内人士认为,国内游戏直播平台始于2013年,由于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各种行业规则并不完善,而近期出现的各种关于版权的纷争说明,整个行业已经开始重视版权等问题,行业洗牌阶段即将来临,而各个直播平台也将面临着更残酷的资源竞争。
此外,游戏直播视频的版权由游戏画面版权+主播个人肖像和音频+音乐版权3者构成,虽然直播平台可以花费大力气和主播签订协议,但仅仅包含了主播个人肖像和音频权利,一旦官方游戏公司对此产生异议,直播平台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