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划分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划分第一类和第二类精神药品是依据人体对精神药品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将其分为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
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精神药品,严禁滥用精神病药品。除特殊需要外,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装述重生处方,每次不超过三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型班品的处方,每次不超过七日常用量。处方应当留存两年备查。
扩展资料:
《麻醉药品和精神核程六移州随黑破鲁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360问答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稳钱后找觉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罪垂么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疗机构应当将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其变更情况,定期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