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承核,该如何解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来自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360问答,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硫决小死序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合侵文增空握读略校留断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水初切常务委员会裁决。
立法法
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岁是盾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免府绝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层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极神总图磁握杀应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查雨搞稳光晚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