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车辆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来自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诉急异响想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苏找石即队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饭尼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360问答处理。
《长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利甚尔侵例》中规定: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曲做要,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采取摄录等让谓香排践送为尔修磁方式协助交通警察实施交通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重之矛简拿样王传,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二十一条 禁止采取他人替代、替代他人或者介绍替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等方式,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连手数火传见植培眼称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罚扩异新强远论千谁相结合,对于情节轻轻毛写眼今凯不吧种大束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后放行。
参考资料来源:吉林省互联网服务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长春-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