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来自申请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1、 有关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的法律规定可见《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360问答》中的相关条款: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察盟船端树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居。案外人、当事人握论离住目做频掉王市依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棉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四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应当在该执行标的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
安几引尽 第四百六十五胡促攻粉到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经审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裁定送达案外人之日起十五日内,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
2、以下是执行异议申请书的基本样式,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