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来自同怎么赔偿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一员工从06年12月入职,并于10年7月被公司开除。其开除原因是因该员工不守公司规章制度,相关人员已口头告诫多次不听取,但目前暂又拿不出违章的相关书面证据。该员工被辞退后,并在原公司的同一工作点的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公司上班。如今员工将公司告到了劳动局,要求进行赔偿。想请教下相关的朋友,公司该如何进行赔偿。赔偿的核算基数是该员工的基本工资还是实发工资额度?另外,此员工已在竞争对手公司上班,那公司有没有利司的举措呢?非常感谢相关朋友指教一下。
1、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胞头宜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不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育伤再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歌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院万任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长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企刑字曾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