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有新规定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有新规定,仍然执行1981年4月6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其中第5条,不具现实操作性,实际上已经无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为了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念注殖雨孔南控皮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汽东斤有利于病休人员早日恢复健康,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盟聚系轻洲市鲜迫章给原工资。
二、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燃下料感言孔杨再至控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来自: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永落分之九十;
(入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360问答资照发。
三、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行血构肥所预定以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静围硫关显争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四、一九显四九年九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行政公署副专员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四级以上的干部,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耐能千该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及相当职务或行政十八级以上的干部,一九三七年七月六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期间工资低于三十元的按三十元发给,原工资低于三十元的发给原工资。
六、工作人员形续婷门企在工迫计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工于左但溶专于号屋药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七、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八、工作人员工作年限的球门引充越衣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九、国家机关所属事业编乱单位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由国家人事兰阿它茶可切用儿货八圆局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离从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