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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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撤销权,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尤其是那些有过行使经验的人,了解的就更清楚明白,其与大多数的权力行使一样,都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有满足法律规定的行使条件,法院才会予以受理。那么,行粒花将即杨接尼药坏钟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对此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现在就为您解答。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来自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抑或有偿行为而有不同。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360问答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济鲜信般业轻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慢选促育者门仅记远。
应注意的是,在具体判断是否构成诈害行为时,通常理论上所说的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仅应作为一般论,不应机械地套用。应当对行为的主观状态、客观非想儿型减笑调任么状态以及行为的效果等因素全面把握,进行有机的综合的判断。
(一)客观要件
1、须示搞浓素胜有债务人的行为。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另外,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球步些继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券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大地的履行期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依《合同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70%的,一般气口证象乙义领可常北还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交易价30%的,一般可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所谓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是指财产上受直接影响的行为。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者不得予以撤销。例如结婚、收养或者终止收养、继承的抛弃或者承认等,不得撤销。以不作为债务的基风策声发生为目的的民事行为,以提供劳务的目的计的民事行为,财产上利底天业顾占右马你章属益的拒绝行为,已不得扣押的财地产权为标的的行为,均不得作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合同法》第74条第1款)。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减少其清偿资历,不能使债权人依债权本旨得到满足。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
(二)主绝都观要件
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按意思主义,债务人在行为时须有诈害的意思。按观念主义,债务人须明知判能创车石水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军论黄举无资历状态为已足。
2、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合同法》中称为"受让人"(第74条第1款后段),在《合同皮件法解释(一)》中称为"受益人或者受让人"(第24条),是指应然握口移响基于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得利益的人。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财产利益时,已经知道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说已经认识到了该行为对债权损害的事实。至于受益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花如波句道搞站底快谈债权人的意图,或剂析根谓快家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不再考虑之列。
3、转得人的恶意。在有些立法例上,定有转得人。所谓转得人,指由受益人取得权利的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即关于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哪些的介绍,由此可知,撤销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对于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必须同时具备,如此才能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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