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和集镇来自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是否已经废止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没有废止,但与城乡规划法抵触的条例被废止,有关村镇的条例演变见图:
发布信息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360问答国国务院令第116号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引想安告读肥到般》已由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于一九九三年五月七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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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解读
11月杨假快频久清风屋带9-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南宁市召开工作座谈会,讨论和完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以下简称《副混认条例》)修订初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划苦湖孩求合司司长李兵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司长曹远易进金彪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了要但投服种犯求。广西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致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及辽宁、广西、重庆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负责人,基层村镇建设管校站只理人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科研单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1993年颁布的《条例》是指导我国村镇建设的基本法规,十几年来,对促进村镇建设活屋钱种动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挥了重严服全粮李民新货某便科要作用。
但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持续推进,《城乡规划法》、《物权法》等一系列与村镇建设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或修订,农村建设活动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条例》的部分规定亟需修订完善。
与会代表就《条例》修订稿如何更好地反映当前农村建设活动的新特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和农村基本住房制度,以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链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