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般精神文化产品既360问答有商品的属性又有其自身的斤弱常满卫粮具孩末本质特性。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精神产品必须注重两个效益,即经济效益和织盐社会效益。
精神产品的商品属性,要求精神产品同其他物质产品一样,必然受到商品规律和市场法则的制约,求胶烈力求以最少的投入获取最沙际胜交细完多的产出,尽可能取得最大文编片准球苏字的经济效益。尤其是那些物化程度较高的精神文化产品,如书刊音像制品等,更要重视经济手段和科学管理,注意研究文化结构和市场供求游苦关系的变化,使产品适销对路,满足不同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精神文化产品只有面向市场,适应市场,才能在口设术论呀争晚呀矿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
然而,精神生产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赚钱,精神产品的价值主要不在于获得了多少经济利润,而在于他的思想价值、艺术价值、审美价值等等。精神文化产品的这一本次移杂位质特征,亦即它不同于一般物质产孙夜品的特殊性,要求精神产品的生产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最高准则。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衡示的那样:“思想文化般断左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鲁护宽象明式门赶请石流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邓尽小平文选》第3卷第145页)
精神生产胞整船和精神产品要以社会宽左江拉东头效益为最高准则,就是要求精民年怕农行英个伯直散神产品问世之后应当对社会生产积极的、进步的、良好的影响和效果,能够引导人们陶冶高尚情操,完善杆气织移元先世课甚道德修养,提高精神境界,激起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这也就是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所要求的,“必须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只有这样的精神产品才是美好的精神食粮,才会有补于世,有益于人,才能为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一件作品读者和观众看了之后,或是造成了思想上的混乱;或是使之情绪低落,意志消沉;或是灵魂趋于肮脏,道德趋于败坏,甚至走向堕落,走向犯罪。这样的作品就非但谈不上什么社会效益,而且成了社会祸害,成了毒害人们灵魂、污染社会环境的精神垃圾。诚然,精神产品的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不是孤立地发生的,常常与一定的社会现象和精神产品接受者自身的素质一同发生作用;但是只要能够起一定的诱发和催化作用,也就构成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一个有良知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作家或艺术家,总是要考虑到自己作品的社会效果,必定会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譬如,前些年文艺界拜金主义盛行,“走穴”成风,有的人不惜降低艺术品位,甚至不惜降低人格,迎合市场,追随流俗,导致文艺的庸俗化倾向,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然而,北京人艺的艺术家们却并不随波逐流,始终保持优良传统,追求艺术的高品位、高质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誉,成为全国文艺界的一面旗帜。这使我想起德国诗人席勒针对当时德国市场经济兴起高雅文化衰落所作的评论:“通常总是说大众使艺术倒退了。但这不是事实。是艺术家降低了大众,艺术堕落的时代,总是因为艺术家的缘故。”
诚然,作家、艺术家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著书都为稻梁谋”(龚自珍诗)但是他们决不能“把神圣的艺术变成惟利是图的职业”。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作家当然必须挣钱方能生活、写作,但是他决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诗一旦变成诗人的手段,诗人就不成其诗人了。(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7页)现在,有些艺术家和精神产品生产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社会效益于不顾,把文艺活动变成了赤裸裸的经济行为,例如那些胡编滥造,格调低下,内容平庸的书刊,那些宣扬暴力和色情的录像等,一度泛滥成灾,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早在1983年,邓小平同志针对当时文艺界出现“一切向钱看”的歪风,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有些混迹于艺术界、出版界、文物界的人简直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43页)
我们反对文化拜金主义,反对文化商品化倾向,并不是说在精神生产领域只须强调社会效益,不要讲求经济效益。精神产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既矛盾又统一,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努力求得二者的统一,不是不可以做到的。实际上那些思想性艺术性结合得较好,同时又受到广大群众欢迎的作品,一般都能达到两个效益的统一。这就是说,社会效益好的作品,往往它的经济效益也好;或者反过来讲,经济效益越好,它的社会效益越大,因为一部作品的读者或观众越多,它的社会效益就能得到更广泛、更充分的发挥。
然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时候又是互相矛盾的,社会效益的高低与经济效益的大小在许多情况下并不成正比,有的甚至出现严重背离。一方面,那些思想价值、审美价值高社会效益好的精神产品,它的经济效益并不好。例如学术著作的发行量少,出版社和作者的经济效益就差,有的甚至出版不了。再如京剧、昆曲等传统戏曲以及交响乐等高雅艺术都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由于投入高以及观众审美情趣和欣赏水平等多种原因,经济效益很不理想。另一方面,那些思想价值、审美价值不高,社会效益不好的东西,其经济效益却十分可观。例如那些追求新奇刺激甚至包含黄色、淫秽内容的畅销书或音像制品,往往可以获取很大的经济效益,甚至可以牟取暴利。在这种情况下,其生产者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完全背离的,生产者的收益越大,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越大。在两个效益出现矛盾的情况下,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于那些社会效益好而经济效益差的精神产品及其生产,国家要采取价值补偿的经济扶植政策。对于那些经济效益好而社会效益差的东西(有的是文化垃圾),必须予以必要的限制。其中触犯国家刑律的,则要依法惩处。
要求精神产品及其生产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前提下重视经济效益,这不仅是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解放思想、观念更新的一大进步。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精神产品的生产都是由国家统包统管,习惯于依赖国家财政补贴。以艺术表演团体为例,剧团吃国家的“大锅饭”,演员吃剧团的“大锅饭”,不研究观众消费观念的变化,不注重艺术质量的提高,以致形成多演多赔,少演少赔,不演不赔的怪现象。这种既无视经济效益,实际上也不讲社会效益的组织管理体制,使得许多文艺团体陷入困境,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随着文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艺术生产引入了竞争机制,改革了分配办法,改善了经营管理,有效地调动了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自身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实现两个效益的统一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和环境。我们必须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努力创造最好的经济效益,争取达到两个效益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