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与速录员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天不生我速录员,“键”道万古长如夜”
作为一个速录员,俺老孙一个跟斗。。。啊,不。。一分钟可以速打一两百个字简直是轻轻松松,探囊取物。小小的键盘可以玩出花来,可谓是一“键盘”在手,天下我有。在严肃的法庭上,十指翻飞,演绎一场指尖上的“速度与激情”,体验语速与手速的动人博弈。
可俗话说得好,不想当书记员的速录师不是好钢铁侠,很多小伙伴对速录员和书记员傻傻分不清楚,思忖再三,还是决定写篇小文,权且充作对这一问题的一个回应。
作为司法体系框架的一员,速录员是法院在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和推行审判流程管理过程中为规范庭审活动应运而生的。
速录员是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履行书记员的部分职责和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庭审时配合书记员用微机完成庭审记录。庭审过程是案件审理中极其重要的环节,对于速录员来说,保证庭审笔录的质量,防止误差是至关重要的。
“速录员”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办案、会议等记录工作;
2.诉讼文书誊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3.计算机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总的来说,作为整个司法体系的一环,速录员在整个过程中发挥着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考虑到往后的长远发展,如果想在司法部门有进一步的提升,那你们想都不用想,选择非书记员莫属。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内部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相关司法辅助工作的人员,是审判和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我们常常看到法官的压力和辛酸,却往往忽略了法官背后可爱的书记员们,他们默默奉献,任劳任怨。
通过自己的身体力行,加入到整个案件审理的方方面面,就工作关联度而言,它是要远远超过速录员的。毕竟,速录员也是人民法院书记员队伍的组成部分,履行着书记员的部分职责和义务。
注意,大多数审判员(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做起的。
下面简述一下书记员的具体职责: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要是志存高远,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审判员,去报考书记员吧:你要是心怀正义,想要为司法审判贡献一份力量,去报考书记员吧;你要是想成为一个优秀的速录员,去报考书记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