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壤分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以土壤发生学为指导,土壤属性为依据的一种土壤分类系统。中国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曾采用美国马伯特制订的的土壤分类;50年代初期开始,采用苏联的地理发生学土壤分类。1958年-1960年全国第一次土壤普查时,总结农民群众鉴别土壤农业性状的经验,提出了第一个农业土壤分类系统。1978年中国土壤学会提出了《全国土壤分类暂行草案》。在此基础上,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开始时,于1979年7月提出《暂拟土壤工作分类系统》(修改稿);在此次土壤普查的野外工作接近完成时,于1987年12月在太原召开土壤分类会议拟订出《中国土壤分类系统》,经过修改,于1992年定稿,确立了12个土纲、28个亚纲、61个土类和233个亚类的高级分类单元;基层分类单元为土属、土种和变种,而以土种为基本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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