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基金会章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中国医学基金会章程》,共七章、五十五条(含附则),经2005年3月23日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该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且修改后不能和宪法相冲突才能够正式生效。该章程如遇到与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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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基金会章程》,共七章、五十五条(含附则),经2005年3月23日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该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且修改后不能和宪法相冲突才能够正式生效。该章程如遇到与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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