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奖项评选规则及过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评选专业奖项部分共两轮评选,第一轮评选产生提名名单,第二轮评选产生最终获奖名单。2. 评委通过由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组委会提供的统一评审表格进行评审。
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奖项评选规则及过程
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评选专业奖项部分共两轮评选,第一轮评选产生提名名单,第二轮评选产生最终获奖名单。
评选过程:
1. 第一轮评选结果全部由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第一轮评审团评委一人一票的方式投票产生,候选作品及歌手由歌手所属公司或本人自行报名各奖项。
2. 评委通过由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组委会提供的统一评审表格进行评审。
3. 评委在2月27日24时之前将评完分后的表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本届盛典指定事务所的指定电子邮箱内,此评审结果成为3月5日提名结果的唯一依据。
4. 评委在填写评分表时,在评分表上署名。监票事务所只认可来自经确认的电子邮箱的评审表,来自其它未确认电子邮箱的评审表将被视作无效票。
5. 针对参赛者或参赛作品,评委可以选择评分或者放弃评分。
6. 选择评分的评委,可以对参赛者或者参赛作品打分,打分最高5分,最低1分。将每一个参赛者的评分加总,评审团评选出的入选名单中各奖项得票前五名且符合相应奖项候选要求者即为入围提名,可以进入下一轮评选。
7. 一部作品或一个歌手可以报名不同奖项,对一个歌手或一部作品入围奖项的数量评奖委员会不予以限制。
8. 如果入围名单内出现不符合该奖项候选资格者,其入围资格将被取消,空缺由下一位得票数最高者补上。
第十二届音乐风云榜年度盛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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