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录音能作为诉讼证据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问题补充说明:您好,一朋友在1998年向我租用建筑工具欠下2.4万元整,欠据内容如下:“欠租用建筑工具24000元整。欠款人:孙某 1998年7月28日”,欠据中没有规定还款日期,经过多次索要,对方在03-04年陆续还款7000元(还款时没有更改原欠据,我也没有留下还款证据),剩余1.7万元一直拖到现在,前几天我通过电话取得其妻子的电话录音(以前还款一直由其妻办理),录音内容为其妻证明欠我的租金我,只是暂时没有钱还我,请问律师,我可以利用欠据和电话录音,向法院请求还款的诉讼请求吗,胜诉的机会有多大?谢谢
私自录音成为有效证据,洋除请江演失创轮界乎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某就自行效甚,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第二,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360问答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第三房比贵亚为带老化左难,对方未提出反驳局纪哪排且始境阳什乎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