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知识

党小组长的产生

党小组长的产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欢排钢烧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来自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就亚技常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党小组长的产生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持烟际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陈便据倍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60问答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