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署专员是什么级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最高行政长官。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署)指中国行政区划之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属于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属于一级政府。1950年代开始,“行政督察区”被渐渐改称为“行政专区”(专区);1970年代改称为“地区”;与之相对应的管理机构称谓发生变化。
“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行政督察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职位注意事项:
负责区执事办公室胶培议会议筹备工作,协助区执事办公室领导落实会议决定。
协助区行政办公室领导同志起草或审查以区行政办公室和区行政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文件。
研究自治区行政办公室各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区行政办公室存在的问题,并将审查意见报自治区行政办公室领导审批。
监督检查区域办领导同么两立边志的文件、会议决定和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跟踪调查情况,及时向区域办领导同志报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地区行政公署